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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面梳理和编制公开县级公共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hao458633838
    2017-04-23 16:12:04    来源:政府办   转载

    涿政〔2016〕63

     

     

    涿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梳理和编制公开县级公共服务

    事项及办事指南的通知

                                                  

    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涿鹿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涿政办字〔201651号)要求,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面梳理和编制公开县级公共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服务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以提供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为目标,以满足群众和企业需求为出发点,按照服务公共性、便利性、公平性、规范性、阳光性的要求,全面梳理公开县级公共服务事项,丰富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和手续,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二、实施范围

    (一)县政府工作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

    (二)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部门管理事业机构及其行业管理的企业(协会等);

    (三)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

    (四)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分社会团体;

    (五)县属相关国有企业;

    (六)县属金融企业。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各单位根据部门“三定”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内容,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本单位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政府及其所属单位提供的基础性服务、经济性服务、安全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等。已列入权力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不再重复梳理。政务运转、人事、资产管理、党务、后勤管理等部门内部管理和自身服务事项,不列入梳理范围。

    1.基础性服务事项。为公民及组织提供的从事生产、生活、发展等活动需要的服务,包括提供水、电、气、交通与通信基础设施和服务等。

    2.经济性服务事项。为公民及组织(企业)从事经济发展活动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科技推广、业务咨询、政策性信贷、融资担保平台、中小企业信贷担保、技术产品交易平台以及通过政务服务网提供信息、检验检测、受理投诉举报、政策宣传等活动。

    3.安全性服务事项。为公民提供的安全服务,包括发布预警信息、疫情处置、消防培训、紧急性救援等方面的服务。

    4.社会性服务事项。为满足公民社会发展活动的直接需要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就业、教育、医疗、普法、技能培训、社会福利、社会保障以及环境保护等。

    (二)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各单位在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的基础上,按照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利于监督的要求,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办事指南要列明事项名称、办理依据、承办单位、服务对象、申报资料、办理流程及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咨询方式等内容。

    (三)探索建立“群众点菜,政府端菜”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充分运用基层和群众“点菜”机制,采取调查问卷、网上收集意见、委托第三方调查等措施,认真查找现行公共服务流程存在的不足,列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清单,找准症结,分析原因,制定具体解决方案,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实施一个,同步向社会公开,以改革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工作步骤

    县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编制公开工作将于2016年12月底完成。

       (一)全面梳理(2016年1115日至30日)。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全面梳理本单位的公共服务事项,并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样表及填报说明可在电子邮箱下载),于11月30日前将梳理编制完成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县编委办,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部门所属事业机构及其行业管理的企业(协会等)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梳理编制、审核和报送。县属国有企业和县属金融企业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分别由县国资委和县金融办统一组织梳理编制、审核和报送。联系人:张敏,联系电话:6583156(传真),电子邮箱:zlxbwb2012@163.com(密码:6583156)。

    (二)审核论证(2016年121日至11日)。县政府办公室、县编委办、县物价局、县国资委和县金融办组成联合审核组,对各单位报送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进行集中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反馈各单位进行调整和完善,并由各单位进行确认。

    (三)合法性审查(2016年1212日至22日)。县法制办对各单位公共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进行合法性审查,将审查意见反馈各单位确认。

    (四)向社会公开(2016年1230日前完成)。形成《涿鹿县县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涿鹿县县级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按程序报县政府审定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县机构编制网公开汇总清单。各单位在其门户网站、办事服务大厅等公开本单位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部门职责调整和简政放权要求等情况,定期对清单及办事指南进行动态调整。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认真做好本单位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编制公开工作的同时,要督促本行业、本系统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认真做好该项工作。

    (二)认真审核把关。各单位要自觉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对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梳理编制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认真审核把关,做到全面梳理、不留死角、内容准确、格式规范,严禁将已取消的权力事项变相转为公共服务事项。 

    (三)强化监督问责。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的编制公开工作纳入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范畴,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狠抓工作落实。

     

        附件:1XXX(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样表)

          2.县级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模板)

                 

              

                                 涿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21


    附件1

    XXX(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样表)

     

    填报单位:                             单位公章:


    序号

    项目

    名称

    实施

    部门

    服务

    对象

    办事依据

    是否

    收费

    承办

    科室

    联系

    方式

    备注

    1









    2









    3









    4

















    填写说明:1.项目名称要符合实际内容、法条表述和语法规范;2.实施部门应具体到部门或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3.服务对象包括个人、企业、社会组织;4.办理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注明依据的全称,并具体到条款,不写条款中的内容;5.是否收费注明“是”或“否”;6.承办科室要具体到办理事项的科室;7.联系方式应注明具体的承办科室的固定电话;8.备注中填写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级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模板)

     

    ×××(服务事项名称)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包括设立事项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名称;发布的令号、公告号(若有修订,填写最近一次修订后发布的令号、公告号);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具体条款,如第X条、第X款、第X项,具体内容按法律、法规和规章原文表述。

        二、承办机构

      办理该事项的具体室(窗口、大厅)。

      三、服务对象

      符合事项办理条件的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

    四、申请条件

    说明办理事项符合的相关条件。

      五、申报材料

      办理事项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六、服务流程

        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办结的顺序依次说明具体办理流程。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填写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办理所需工作日天数;

       承诺办理时限:本部门公开承诺的实施、办理所需工作日天数。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相关文件的令号、公告号及具体收费标准  

      九、咨询方式

      包括咨询办理的地点、电话、网址等相关信息。

     

     

     

     

      

      涿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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